電視台最近播出的機車廣告「彎道情人」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函改進。
廣告公司表示遺憾,強調廣告創意備受網友肯定,且廣告中也有「廣告效果,請勿模仿」警語。
NCC今天召開例行委員會議,對於某機車品牌的「彎道情人」電視廣告,
委員參採先前多數諮詢委員的意見表示,尊重廣告創意表達自由,但恐對兒童與青少年有不好示範,
建議警語字體加大,且最好依廣播電視法和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
在兒童少年較少收看的時段,如晚間9時到隔天清晨6時播送。
NCC發言人李大嵩會後表示,
委員認為廣告中人物把皮包丟到橋下、闖越柵欄等情節過於危險,
恐怕會讓青少年仿效,決議發函通知華視等17家頻道改善。
<以上段落敘述引用至中央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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