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們製作組在街上拍一些景,拍到一個很典雅的歐洲式花園,背景是一個很漂亮的白色建築物。我們正要把攝影機拿出來拍攝時,突然間,有兩個類似 FBI 的特警衝過來,禁止我們在這那裡拍攝。
我問為什麼,我們只是在街上拍,沒阻礙你們。他說,因為“反恐”的緣故,而且你們拍的那棟是政府建築物(應該是一間法院),所以你們不可以在這裡拍攝。聽到這個消息,我簡直就是晴天霹靂,這個花園就在這棟建築物旁邊,我整個片最漂亮的景就是在這裡。當地製片馬上打電話給政府官員和他們理論,最終還是不行。
美國的“反恐條例”真的很討厭,我的攝影機離那棟建築物整整有一百多公尺,和恐怖襲擊有什麼關連。
我後來回到紐約,在最旺的區域 34 街和百老匯,情況也一樣,每一個地鐵站都有穿迷彩的軍人。他們見到一些不順眼的或是黃皮膚,類似東方人或中東人的面孔,就抓到一邊搜身。我的製片是新加坡去的,整個人身型很瘦小,皮膚又很黑,兩次被軍人拉到一邊搜身,當他是恐怖分子。我心想,神經病,個子那麼小又那麼瘦,兩手空空,怎麼會有炸彈呢?美國的反恐行動真是擾民,甚至連繁盛的商業區,都有軍人站崗,很恐怖!
入美國境,過海關的時候,按反恐條例,要分兩條隊伍。黃皮膚以至深色皮膚的,都要去到另一條 Counter 掃瞄瞳孔;而其他白色人種的無論是美國或是加拿大、歐洲的都不用,這完全就是借反恐實行膚色歧視。無論是國內航線還是國際航線,所有黃皮膚以至深色皮膚的人,過海關時要脫光所有的鞋襪,我搭了幾次飛機以後,知道了,乾脆就穿拖鞋上飛機。snshk.com 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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