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樂愛情故事有聲漫畫書

用耳朵聆聽音樂已經不再是唯一的選擇!

視覺與聽覺的雙重享受已經成為現代人不可或缺的娛樂活動。

流行音樂跟影像結合,更造就了20世紀的MTV世代。

而21世紀的網路與手機的普遍,將更多的新科技帶進人們的生活。

滾石將現今最潮、最萌的青少年動漫次文化與流行音樂作結合,

來一場跨界CROSSOVER合作!

 

滾石將精選出200首經典流行愛情歌曲,邀請對於漫畫有興趣的學生及社會人士以

漫畫的方式,來呈現出屬於這200首流行歌曲在他們心目中的樣貌。並結合流行音

樂、數位科技、藝術教育與電信業者,推出音樂有聲漫畫書,將流行音樂推廣至漫

畫愛好者。

參賽方式及注意事項 

1.參賽組別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各組參賽人員(需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報名參賽)之參賽作品不限曲數,可重覆報名。

2.參賽作品皆以原創為主軸,不限圖像畫風類型,以「表逹歌詞的意境、具編劇概念內容、呈現現代漫畫技術風格」三大要點,畫出屬於你的音樂愛情故事。

3.參賽作品內容創作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等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議題。

4.參賽作品不得在電子檔內署名(含作者姓名及筆名),或註記與漫畫內容無關之標示。

5.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送件時自留備份。

6.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依照參賽報名時簽具「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讓與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依著作權法有重製、編輯、改作、印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轉授權第三者使用為上開方式之使用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且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及撤銷此項授權;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不對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著作人格權。

7.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恕不負責。

8.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佈資料為主,或由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解釋。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作品規格及繳交
1.完整作品漫畫(黑白或彩色)繪稿最少16頁,需有分鏡畫面,總計不得少於60格(一句歌詞須至少一格以上的分鏡畫面)。
2.參賽作品尺寸限A4(21*29.7cm)大小450dpi以上或PDF檔案。

3.作品以手繪方式或電腦繪圖均可,需繳交作品原圖以及創作過程中之分鏡草圖一份(以佐證為原創稿件)。

4.電腦繪圖者請以列印輸出之成品投稿(須附上數位檔案)。

5.若以掃瞄後之列印輸出成品參賽,解析度建議為450dpi以上或PDF檔。

獲選獎勵

金牌獎一名 每件作品七萬元

銀牌獎一名 每件作品五萬元

銅牌獎一名 每件作品三萬元

最佳創意獎一名 每件作品二萬元

學生組 每件佳作一萬元(學生保障名額10名)

社會組 每件佳作一萬元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市價總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含)元,獎項所得應列報免扣繳憑單。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010(含)元,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代為扣繳10%之稅金,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報名方式

●採郵件報名者

1.請於2011年7月1日起至2011.9.30為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個人身分證影本」及參賽作品之「原圖影本」與「完成原稿」(列印或彩色影印可),連同「參賽同意書」郵寄至「114 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120巷17號2樓「流行音樂愛情故事有聲漫畫書」小組收〕。
2.每件參賽作品在輸出完稿背面應貼妥「參賽同意書」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3.為避免.參賽作品於寄件過程中遺失或受損。強烈建議包裝良好外,請盡量以掛
 號寄件以免遺失。

●評審方式

1.邀聘知名詞曲作者及漫畫家者共10名擔任評審。於10月1-15日審稿 。

2.將於10月25日前在網路公佈獲選作品並以郵件寄出獲選通知書。

參賽須知

1.為證明投稿作品為投稿者原創,請將作品草稿影印一份隨同比賽作品一併寄出。

2.參賽作品不得拷貝、抄襲他人作品或著作。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關。違反者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取消參賽資格、已領取之獎項追回外,並須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害。

3.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違反者除取消參賽資格、已領取之獎項追回外,若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或受法律追訴,該違反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害。

4.報名參賽同時請參賽者簽署「參賽同意書」—擔保參賽作品係屬原創,並同意「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對所有參賽作品享有全世界永久之重製、發行、公開展示、公開傳輸等權利(著作權仍屬原創者所有),並得作非商業用途之展覽、攝影、出版等使用。其中得獎作品之得獎人須另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讓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予「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並「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依著作權法享有得獎作品之重製、發行、編輯、改作、印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等權利,且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轉授權第三者為前述之使用,不須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及撤銷此項授權,並同意不對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著作人格權。

5.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市價總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含)元,獎項所得應列報免扣繳憑單。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010(含)元,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代為扣繳10%之稅金,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7.本辦法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佈資料為主,或由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解釋。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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