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A特別再次發正式公函籲請各家無線及衛星電視頻道,應該設定固定或全體適用的銷售方式及規則,以讓負責採買的媒體代理商及希望得到預期媒體效果的廣告主們有所適從。
建議:1、各家電視頻道可以公函或更新售價表等書面或email的方式,在最少一週前提前通知媒體代理商或客戶有關調價的訊息,取代目前大部分頻道業者以電話隨機通知的方式,以讓媒體代理商有時間跟廣告主客戶做應變之專業評估及建議。2、各頻道價格之調整需設定可供遵循的遊戲規則(如:以每週固定某一天調價取代一日三變的隨興方式,在下次調價前已收單的託播單仍承認原始收單的條件,並保證其應有之執行進度比例等),共同維護媒體市場規範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