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雜誌》2月號-全球數位行銷觀點

The Daily上市,梅鐸終於鬆口:新時代需要新媒體

“New times demand new journalism.”梅鐸原文是這麼說的。(瞧他悶悶不樂的樣子)

 

他用journalism,一種週期性的刊物。沒說是報紙,也沒說是雜誌。裡面可以看360度的全景象片,當然也有影音。當然不只是電視。用Rich Media來理解比較合宜,但說穿了,真的就是新媒體。於是梅鐸沒能躲過時代的洪流,推出了原生網路媒體:《The Daily》。(有沒有想到明日報?)

 

梅鐸已經花了$30M美金(明日報花了$10M美金),每個月支出$0.5M,每天只收你14 cents(眼尖的讀者就會注意到,他們開始用時間來計價,沒用下載數或份數來計價了)。除此之外,梅鐸還說:

“《The Daily》不是一份從紙本移往數位世界的遺產品牌,我們有權進行實驗。”(The Daily is not a legacy barnd moving from the print to the digital world. We have license to experiment.)TechOrange早就知道新媒體的關鍵要素之一,是實驗,但這句話最有意思的地方在”we have license”。請問梅鐸先生,Myspace有license嗎?

 

請問各位媒體集團的大老闆們,你們的數位刊物有license,可以進行實驗嗎?

 

2011年的10個行動通訊趨勢

手機在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了,迎向2011年,與行動通訊相關的趨勢有哪些呢?這裡有美國市調機構Forrester的預測給你參考:

1.      行動/社群/當地元素組合而成的服務將爆炸性成長,但帶來的收益卻有限。

2.      2011年將是功能手機用戶投向智慧型手機懷抱的一年。

3.      手機太過五花八門的問題將持續發生。(不同類型、使用習慣、OS、和版本等)

4.「App vs. 網路」的辯論將持續存在,但其實各有合適的目標群眾。(重度用戶偏好app)

 

5.   行動行銷的花費將超過10億美金

6.   由於NFC近距離傳輸技術QR、和擴增實境等技術,手機將越來越促使用戶和周遭環境互動

7.   4G網絡所獲得的注意力將遠大於實質的影響力(就像3G初登場時一樣)

8.   企業將把提供消費者便利服務視為第一要務來投資(先讓有利可圖的客戶開心再說)

9.   休閒遊戲將越來越流行,訂閱制、小額付費、app 內建收費系統等新商業模式,也將被應用在音樂和新聞等其他產業

10. 「行動裝置」將不再只是指手機(平板電腦、電子書閱讀器、和可攜帶式媒體裝置等日漸普及)

 

百萬首頁創辦人再創新服務,挑戰2分鐘內什麼也不能做

還記得新聞曾經報導過一位英國大學生Alex Tew買了百萬網頁的網址(Million Dollar Homepage),將首頁切成1萬個格子,每格以$1,000美金計價,結果真的籌得1百萬美金的事件嗎?接著,他又用同樣的主意,但是將單位切成1百萬個像素(Pixel)每個像素(Pixel)收費$1美金,也還是成功了。

 

這回,他則是要大家靜下來2分鐘,暫時離開email、twitter、facebook的制約,打開網站,將手離開你的電腦,2分鐘內,只需聽著海浪聲,手不准操作滑鼠或觸控板(鍵盤當然也是被禁止的),只要一偵測到任何動作,畫面就會顯示你失敗了,你做得到嗎?挑戰看看

 

在操作過這幾項大型活動後,Tew也分享了他的經驗,若回頭檢視2005年那個百萬首頁的案子,當時能成功的因素要歸功於病毒行銷,媒介是新聞媒體和部落格,但社交媒體(Social media)的速度比起Viral還更快,所以若將同樣案例放置今日的網路環境來操作,應該只需要4周,就能完成當初花了4個月才能成就的案例。仔細想想該如何運用社交媒體的有機特質吧。

 

美國6,800家星巴克全面接受手機行動支付

你習慣起床一定要喝杯咖啡才會清醒嗎?現在美國6,800家星巴克已全面接受手機行動支付,出門不用掏錢包就可以買咖啡。

只要在iPhone、iPod touch或黑苺機上安裝Starbucks Card Mobile應用程式,把手機上的二維條碼靠近收銀機旁的掃描機就可以結帳。Starbucks Card Mobile 是用 Paypal 或信用卡儲值,也會記錄你消費累積的紅利,還可以立即搜尋在你附近的星巴克門市。

 

去年10月星巴克就已經在Target商場、舊金山、西雅圖、紐約等300家門市試行手機行動支付。星巴克副總裁Brady Brewer表示,在測試的過程中,他們發現手機支付是速度最快的付費方式,也能幫助星巴克與顧客建立穩固關係。

星巴克相信,顧客出門不一定會帶錢包,但一定會帶手機。「逼」一下就能買到咖啡,真的很方便。

 

美國4家新創廣告公司聯手對抗Google和微軟

當網路廣告越來越倚重技術,Google和Microsoft這類大型的公司因為擁有豐富的資源,也就順理成章地持續開發或引進新的廣告技術、整合其他與媒體相關的資源,提供廣告客戶(包括品牌、廣告代理商、出版商等)一次購足式的買法,也拉高了新創公司的進入門檻。

於是有一群新創公司決定攜手合作,建立共通標準、分享彼此的資料庫,打算以小博大。目前主要的成員包括CrossCommerceMediaClickableMediaMathTARGUSinfo 4家公司,並持續邀請其他類似的公司加入這個組織。

 

當你加入這個組織也代表你會讓你的客戶取回他的活動資料與他人分享,才能有效優化每一次的活動成效。作法就是若你是Clickable公司,當客戶現在要使用MediaMath公司的服務時,你就要提供客戶取用他過去在Clickeable公司的活動資料並匯入MediaMath公司,不會因為換了一家公司就得全部重新開始。

這樣的立意雖好、技術與遊戲規則也可行,就是規模仍然太小,除非這個組織的成長速度和混搭的效果好到可以先圈出一塊市場!因為 Google 和 Microsoft 可不是站在原地等著這些新創公司來追逐而已。

 

 

註:「全球數位行銷觀點Digital Marketing Now專欄是《廣告雜誌》自2011年元月號起新增的專欄,文章來源由「TechOrange科技報橘」網站所提供,經由專人挑選與編輯後,授權《廣告雜誌》成為其唯一的紙本露出平台。內容主要為行銷、媒體、科技類等相關資訊,期望提供最新的全球數位趨勢觀點予《廣告雜誌》的讀者朋友。若您有任何與全球數位趨勢之相關意見欲與我們分享,歡迎email至:fion.li@rock.com.tw,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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