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訊息/新電視概念勢不可擋,台灣安吉斯引領業界趨勢

影音內容在電視、電腦、行動裝置等不同屏幕間流動,佔據了消費者80% 以上的眼球時間,然而,同樣的廣告內容在這些不同載具中,究竟誰最能吸引消費者的目光?誰又具較大動能可影響消費者對品牌的偏好度,甚或消費者行為的改變呢?

向來以數位化領先的台灣安吉斯媒體集團(Aegis Media),在2013年底到2014年初即進行大規模的OTV廣告效果監測計畫,不僅獲得台灣地區不同觀眾群在Online TV的接觸率曲線 (Reach Curve),開始推廣新電視(TV+OTV)概念的媒體預算規劃,並開業界先例,首度針對台灣民眾研究的「跨平台影音廣告效果調查報告[Cross-Platform Video Ad Effectiveness Study]」於8/28(四)舉行的「Digital Up-Front研討活動」進行發表。

台灣安吉斯媒體集團數位長邵懿文(Freda Shao)表示:「Born digital世代的電視就是手機,未來,影音將帶領數位廣告持續成長 。在社群媒體的脈絡中,廣告主必須把影音策略放在行銷組合中加以整合並創造流動,才能共創更大的媒體與內容價值。 」

由台灣安吉斯媒體集團委託台灣易普索所調查的「跨平台影音廣告效果調查報告」中指出,有超過62%透過電腦或手機觀看廣告的受訪者,對廣告的記憶/辨識度較高,40%的人會增加品牌使用及購買的意願,另有38%的人提升了向他人推薦品牌的意願。同時,由於手機具有較高的便利性與機動性,較能隨時隨地掌握消費者的注意力。多數觀眾會一邊觀看電視、一邊使用其他3C產品;且當進入廣告時段時,超過50%的受訪者會將注意力焦點轉移至手機或平板電腦等3C產品上。

台灣安吉斯媒體集團OTV Practice Leader 許文縣(Vincent Hsu)針對報告結果,提出新電視時代媒體企畫的上上之策:「電視+數位影音的強力組合可讓接觸率(Reach)有效提升,這也證實了此一組合可以幫助客戶接觸到消費者不停移動的眼球。透過人口接觸率的轉換計算出iGRP,以協助我們的客戶在媒體企畫階段即可透過設定GRPs and Reach level的比例,找出最大的媒體價值。」

「Digital Up-Front研討活動」中除了發表調查報告,也邀請了台灣易索普董事總經理 錢志遠,安索帕台灣執行創意總監 徐上晃(Liberty Hsu)則分享TV和Online Video內容的創意思考,Google 台灣總經理 陳俊廷分享如何運用數位影音挖掘品牌行銷的突破與契機,壹電視新媒體部營運長 邵泓嘉則針對台灣壹電視在新電視時代的內容思維和發展,另外,台灣愛奇藝總經理 林明洋亦分享中國視頻的發展概況,一起提供台灣廣告主全新的影音行銷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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