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斯漢堡「XO黃金蝦堡」被欺負篇

文 / 墨人

電視廣告會使用「代言人」,主要是希望借用代言人本身良好的形象,或是專業性、特別的知名度…來幫商品加分。一般來說,假如是用代言人演活他自己本身被大家廣為周知的形象或角色,消費者的理解和接受通常不會有太大問題。然而假如只是把代言人當成一個演員,那麼就必須注意到底能不能帶給消費者足夠的吸引力。此外,採用代言人的電視廣告,在故事的內容和演出上也應該要特別設計、注意代言人與商品之間的關聯性;否則不但花了錢效果有限,甚至於還可能有負面的感覺。

讓我們來看看這支廣告:選擇田中千繪做為代言人,很明顯的希望透過田中千繪具備的清新感和話題性,來為商品加分,這點沒有問題。但是這支廣告的故事,卻是把田中千繪在《海角七號》中的台詞「為什麼要欺負我」改編延伸演出,讓田中千繪變成一個在辦公室裡不斷被欺負的OL,然後她可以欺負黃金蝦堡…。看完之後,真的會讓人有那種「為什麼要欺負我」的感覺?!

「被欺負」不是一個好的事情,也沒有人會喜歡「被欺負」(或許少數喜歡SM的人除外)。然而這支廣告演出「被欺負」之後,卻把這種感覺轉化成可以買黃金蝦堡來「欺負」它,這實在不是一個有趣、正面的主張。此外這樣的演出不但代言人原本的好感度消失了,也讓角色變得模糊。她不再是《海角七號》中的田中千繪,反倒變成苦命的辦公室阿信…,「黃金蝦堡」的廣告策略是只想賣給「被欺負」的OL嗎?

最後,我不禁要為「XO黃金蝦堡」叫屈:整個劇情和它都沒有關聯性,它像是被卡接進去的10秒,最後還要「被欺負」一下…,但是大家都忘了它其實才是廣告的真正主角,真是有夠瞎的。

(轉載至213期Adm廣告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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