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我家姊妹間發生的事,情形如下:
老姐和阿姨都是某家信用卡的使用者,三個月前,老姐收到某家信用卡的刷卡送贈品的廣告信件,其中指出刷卡消費滿八萬送知名品牌個人隨身保養用品,滿十二萬送康寧碗盤組…,老姐看了看,非常喜歡那碗盤組,於是就下定決心,集中火力刷該家信用卡,而且還把這項好康的活動告知阿姨知道,於是阿姨也決定集中火力的刷啊。
轉眼三個月過去,姐姐果真財力不夠雄厚,未刷卡消費達十二萬,倒是阿姨,不但刷到,還超過了六萬多元,該家信用卡「好心」感謝大戶的愛護,於是贈品晉升為高級登機箱一只,但是阿姨拿到該贈品並不感激,因為該行李箱雖名為高級,聞起來臭臭的,看來像是「中國製造」的劣質產品,於是不爽之下,撥了客服專線申訴顧客的不滿。
消費者這方的阿姨極力主張自己的權益,代表廠商這方的客服人員也急著幫公司辯駁,說道那碗盤組是針對特定客戶所做的激勵行銷,所以並不適用於未收到專函的消費者,阿姨則說,那貴公司這樣做是不是在懲罰她這樣如此死忠的消費者…。雙方你來我往,煙硝味愈來愈濃,彼此沒扯出個結果,我在一旁聽,身為行銷人員的我,一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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