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日本政府在一九九九年也曾發放消費券,消費券金額約台幣四千元。
當初是由各地方政府發行,只限特定地區使用的地域振興券,發放對象也只限於老人、小孩,老人與小孩因為缺乏所得,領取振興券後,反而將振興券轉賣給其他民眾,並沒有擴大消費,鑒於振興券成效不彰,日本在野黨對於麻生內閣提議「支援生活定額給付金」,仍持反對態度。相對之下,台灣消費券金額只比日本少四百元,以台灣民眾年均所得,不到日本的一半來看,台灣消費券可能帶動的經濟增長,應該會比日本顯著。
如何使用消費券,真是又另一門學問。就在行政院提出了各項振興經濟景氣方案,這其中,增加「民間消費」可以說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政策,但對我來說卻是一件令人興奮的事情,而其實我是抱持著『有趣』的心態,畢竟能夠拿到這樣的消費券,在我個人的有生之年,算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見證』一個台灣政府重要的歷史事件,將來後代子孫的歷史課本上說不定會有這歷史性的一刻呢。
根據國內生產毛額(GDP)的計算方式,為民間消費、投資、政府支出及外貿順差的加總,而民間消費佔我國GDP的比重達六成以上,若是能刺激民間消費,則振興經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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